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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通知)

日期:2012-04-28     阅读:894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粤司〔201265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现我市决定继续招募志愿者和募集资助经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执业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金募集

请积极捐款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于68日前将捐款以现金形式交到市律师协会财务室,由我市律师协会收集后统一汇到省律师协会账号。

为树立我市律师队伍良好的公益形象,希望有更多的律师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行列,积极开展行业互助。同时,呼吁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继续慷慨解囊,献出自己的爱心、热心和公益心,为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持续开展贡献一份力量!

律管联系人:祝颖香    联系电话:0769-22314562

律协联系人:郭胜钊    联系电话:0769-22459905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转发《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