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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第三届东莞市工会 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决定

日期:2016-11-09     阅读:1,525次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东莞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和社会环境,扩大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以下简称律师团)。

  律师团成员由市律师协会在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丰富执业经验和较强业务能力的律师中推荐,经征求律师本人同意后,由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审核并颁发聘书,任期3年,可连续聘用。

  律师团主要职责是:为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深入企业举办流动法律法规讲座,协助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工会组织要求参与调处重大劳动纠纷(情节较严重、具有一定敏感性及群体性的劳动纠纷),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担任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指导和帮助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帮助和引导企业职工以理性方式争取合法权益。

    为保障律师团作用的发挥,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设立律师团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温少生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谢苑华,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小平,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担任。成员包括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李伟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法律援助处主任王晓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律师团的协调工作及日常事务。

 

  附件: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名单

 

(此文发:镇(街)总工会、市直属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基层工会,各镇(街)司法分局,各律师事务所,第三届东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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