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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一带一路’和自贸区背景下的广东律师发展机遇研讨会”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04-14     阅读:1,089次

各律师事务所:
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将联合东莞市律师协会举办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背景下的广东律师发展机遇研讨会”,得到了各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地点: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宏图厅
二、研讨会时间
签到时间: 4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15:25
会议时间: 15:30 17:30
三、参加人员:为满足广大律师培训的需求,我会决定已报名的律师都是本次研讨会的参加人员 会议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本次会议计现场课时 3 学分)。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会议开始( 15 30 分)后不得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人:郭胜钊(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 22459905
    真: 22508201
E—MAIL 285009192@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5 4 14
 

关于举办“‘一带一路’和自贸区背景下的广东律师发展机遇研讨会”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