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转发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请你们及时在所内传达该通知精神,并在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时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二O 一二年八月十日 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市司法局律管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