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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律师参加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日期:2024-05-16     阅读:6,753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我市青年律师的专业素养、政治修养、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培养我市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我会拟于今年8月中旬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举办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以下简称“青才班”)。现就本次青才班的报名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不足20名的最多推荐1名,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至40人的最多可推荐3名,执业律师40人以上的最多可推荐5名。

我会根据推荐情况择优确定本次青才班参训人员,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名 

   (二)律师事务所择优向市律师协会推荐律师事务所根据推荐条件和人数择优进行推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如律师事务所有党支部(含联合党支部)的,由律师事务所和所在党支部联合推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印章

   (市律师协会择优确定学员名单市律师协会根据报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如入选学员因工作冲突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参加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在报名人员中择优递补。

    三、推荐条件要求 

   (一)东莞市律师协会辖内注册会员;

   (二)在东莞执业时间连续满三年(即2021年6月1日前在东莞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于1983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四)政治素养过硬、热心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行业和律师事务所有奉献精神党员律师优先考虑

   (五)近三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不存在尚未办结的投诉案件;

   (六)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和培训纪律,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外出或中途退训;

   (七)自愿签署承诺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离开东莞执业及不得注销律师证的承诺书,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的,需退还培训费用;

   (八)承诺参训结束之时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五个月内面向不少于十名东莞律师(含实习人员、助理)举行一次参训分享会、自愿注册成为东莞市律师行业青年志愿服务队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本次青才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约3190元/人(准确价格以出票金额为准)由参训人员自理,其他培训费用由市律师协会统一安排。

   (二)按照《东莞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可根据结业证书培训时间认定培训学分(给予40个现场培训课时,其中8个现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课时)。

   (三)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后通知被推荐律师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汇总表(见附件1);

    2.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报名表》(见附件2)。

上述汇总表、报名表的电子版和扫描PDF版本,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以“XX律师所+青才班报名”为主题发送至我会秘书处指定邮箱hyb@dgla.org.cn。

东莞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班(第一期)信息采集表_二维码.png

    (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联系人:邓沛康(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联系电话:13713350208;袁淑仪(秘书处),联系电话:22492342。

     附件:1.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汇总表

           2.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一期)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