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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暨东莞市律师协会首届律师才艺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1-04-28     阅读:6,074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党支部: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律师事务所及其党组织的凝聚力,丰富律师文化生活,展示当代律师新形象,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拟于近期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暨东莞市律师协会首届律师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司法局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东莞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委员会

东莞阳光网

三、参赛人员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辅助人员。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内容

文艺汇演、首届律师才艺大赛(初赛、决赛、网络投票)。

(二)时间、地点

1.初赛时间:初定于202152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文艺汇演/决赛时间:初定于202161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网络投票时间:决赛结束后进行网上投票。

4.地点:另行通知。

五、节目要求

1.参赛节目应当健康向上,反映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历史和优秀品质,反映律师的良好精神风貌,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建议以歌颂中国共产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建设、反映律师行业特点和律师良好精神风貌等题材为主。

2.参赛节目允许以独唱、合唱、舞蹈、舞台剧、器乐、曲艺、脱口秀、相声小品、朗诵、武术、魔术等多种艺术形式展示。

3.鼓励参赛单位自编、自导、改编艺术作品,多创作新型的艺术节目;非语言类参赛节目限时5分钟,语言类参赛节目限时10分钟。

4.伴奏或背景音乐形式一律为音乐mp3形式,伴奏音乐或背景音乐由选手自备,所有参加节目均要求有背景显示或背景视频,提前5天发送至本会秘书处。

5.比赛不限年龄、性别,凡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辅助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名义报名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汇总后统一报名。

6.参赛者必须根据赛程安排按时参加各个阶段的比赛,迟到、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比赛资格。

7.参赛服装、道具、音乐、背景及化妆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

8.初赛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比赛顺序,具体抽签时间待报名完成后再确定,并另行通知参赛者。

9.决赛顺序根据组委会的要求确定,参赛单位须按照组委会确定的顺序参与决赛。

六、评奖标准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15分。歌颂中国共产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建设;反映律师行业特点和律师良好精神风貌。

2.具有创意,10分。

3.台风,15分。着装整洁大方,得体,富有美感;精神饱满、朝气蓬勃;出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表演技巧,30分。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统一,与表演的题材相协调;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其他:表演者表情生动、动作完美,具有感染力。

5.具有一定艺术性,20分。节目节奏感、层次感强,激发观众对节目中的内容进行思考,背景视频制作精美。

6.现场效果,10分。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观众反映较好或观众深受感动。

七、奖项设置

1.参赛节目奖:决赛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并对获奖单位颁发奖杯、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设置优秀组织奖5名、优秀创意奖5名、最佳上镜奖1名、最佳表演奖1名、最佳台风奖1名,并对获奖单位颁发牌匾、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不参与比赛、参与表演的节目颁发优秀表演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4.决赛结束后设网络投票,对获得票数最高的前三名,颁发网络人气奖并颁发牌匾。

八、报名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具有相关特长的律师、实习人员、辅助人员参与本次活动,以律师事务所或党支部为单位,于202158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电子报名平台填报参赛回执。

秘书处联系人赖文伟联系电话22499823传真22508201E—MAILxzb@dgl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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