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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3年下半年党费的通知

日期:2023-12-19     阅读:15,030次

各党组织、党员:

根据有关规定,现向各党组织、党员收取20237月至12月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党费标准

执业律师每人每月45元,实习律师、行政辅助人员每人每月10元。

半年新转入的党员,请根据介绍信上登记的时间缴纳党费)

二、缴交方式

1.各党组织党员党费,以党组织为单位通过转账方式汇至本会党委账户,转账需备注填写“XXX党组织党员党费”。

2. 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五党支部党员党费,党员通过转账方式汇至本会党委账户,转账需备注填写“XXX党员党费”。

户名: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政法支行;

账号:44001775138053000611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党组织于20231231日前把《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和转账截图发党委办公室邮箱,登记表原件请自行保管好,以便日后核对金额。

2.请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五党支部党员于20231231前把转账截图发党委办公室邮箱,请务必备注好姓名,以便登记。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

联系电话:0769-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