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请各单位于 7月 9日前 把《东莞市律师事务所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此表可在市律协网站“下载中心—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女律师(包括女辅助人员)2012年第二季度的妇检证明及男律师(包括男辅助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函上交市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袁淑仪(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MAIL:515240956@qq.com
二○ 一二 年六月二十五日通知(计划生育)201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