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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计划生育)2012.06.14

日期:2012-06-25     阅读:901次

各律师事务所:

请各单位于 79日前 把《东莞市律师事务所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此表可在市律协网站下载中心—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女律师(包括女辅助人员)2012年第二季度的妇检证明及男律师(包括男辅助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函上交市律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袁淑仪(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22459905

    真:22508201

EMAIL515240956@qq.com

 

 

 

○ 一二 年六月二十五日
通知(计划生育)2012.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