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我会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在东莞联合举办破产法巡回讲座。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卢林、副主任李太贤、崔峰,我会副会长张旭东、监事长张文丽、监事潘秋波、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开坛,以及我市执业律师共300余人参加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卢林、副主任崔峰和委员张晓玲担任主讲嘉宾,我会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茂华担任主持。
讲座开始前,刘开坛主任致辞,他首先欢迎和感谢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来东莞举办破产法巡回讲座,介绍了此次讲座举办的背景及意义,并预祝本次讲座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卢林主任授课)
讲座上,卢林主任以《管理人的挑拣解除权及其限制》为主题,结合法律规定和实践案例,从管理人的挑拣解除权法律依据、挑拣解除权的适用原则、挑拣解除权行使的限制及选择解除合同的后果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管理人对挑拣解除权的适用和选择,为破产管理人的该项实践工作答疑解惑,并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崔峰副主任授课)
崔峰副主任以《破产重整的理念及律师实务》为主题,结合其本人的办案经验,从重整制度的基本理念和重整业务中的律师实务两大方面出发,重点讲解了破产重整制度对破产企业的挽救和价值、破产重整程序中各方参与主体的律师业务切入点,不但深刻解析了破产重整的实务工作要点,还为广大律师发掘了新的律师业务切入点。
(张晓玲委员授课)
张晓玲委员以《破产案件债权申报及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为主题,从债权通知和申报、债权申报的受理、债权审核认定的原则、债权审核认定的方法、债权审核认定的内容、债权的确认等六个方面讲解了管理人在债权审核方面的业务操作指引,为破产管理人在审核债权时遇到的各种情形提供了详细明了的操作指引。
讲座最后,我会副会长张旭东作为省律师协会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同时代表我会向主讲嘉宾和主持人颁发了荣誉纪念证书。
本次巡回讲座,各位主讲嘉宾分享了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理论知识,就破产与清算案件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解析,获得参会律师的一致好评。
(张旭东副会长向三位主讲嘉宾颁发荣誉纪念证书)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