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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有效辩护案例的通知
日期:2015-12-16 阅读:1,3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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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提高全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水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现向全市律师征集有效辩护的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法院生效判决无罪的案件、检察机关绝对不起诉的案件以及通过律师的辩护公安机关撤案等有效辩护的案件。
二、案例内容
包括:案情介绍、判决结果、取得好的结果的原因分析等。
三、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截止至
2016
年
3
月
16
日。
四、奖励措施
案例一经采用,酌情支付稿费,并可获得由市律师协会颁发的证书。
五、使用方式
根据案例报送情况,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进行筛选并编印成册供全市律师参考学习。
六、投稿须知
投稿时,请按照案例内容所需的要素撰写,并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刑事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释放证明等)及投稿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本次征稿专用邮箱(
dgxsflzywyh@sina.com
)
联
系
人:李玉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
15816824555
邮
箱:
dgxsflzywyh@sina.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关于征集有效辩护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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