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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东莞市律师事务所住所和人员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日期:2015-09-10     阅读:1,393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律师事务所硬件建设、队伍建设等基本情况,有效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现对律师事务所的住所和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律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时完成《东莞市律师事务所住所和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填报。事后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依照《律师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统计表经律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9月18日前报送到我局律师管理科证照办理室,电子表格同步发至邮箱:349293335@qq.com
三、我局律师管理科将适时对律所填报的表格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联系人:杨岳文、吴云峰,联系电话:22480211。
 
附件:东莞市律师事务所住所和人员情况统计表  
东莞市司法局   
 2015年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