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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征集“先锋行动”事迹的通知》

日期:2017-12-13     阅读:1,671次

各党支部、党员:

现把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征集先锋行动事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市社会组织工委根据《关于实施先锋引领、党建晋级行动计划的方案》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2017年市镇两级党组织同步开展了我服务我存在党员服务周活动和律师、医师、教师三师下基层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群众好评的党员事迹

现市社会组织工委对活动事迹进行征集,请各党支部结合党员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各种公益公活动,认真做好本党支部党员律师“先锋行动”事迹推选申报工作,并于20171218日前把《2017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先锋引领 党建晋级”行动计划先锋行动”事迹申报表》原件报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1-2张参加活动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412579174@qq.com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

22508201EMALL412579174@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1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