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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律师“1+1”行动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的通知(律管科文件)

日期:2012-04-24     阅读:862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更好地部署“1+1”行动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市司法局决定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动员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427日(星期五)15时开始报到,1520分进场完毕,1530分正式开会,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宏图厅。

三、参会人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局律管科和律师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准时、正装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须凭有效证明于426日前书面向律师管理科请假。已获批准请假的人员,应指定本所1名合伙人代为参会(个人所负责人请假的,应指定本所1名律师或行政主管代为参会),确保本律师事务所有人参会(如有空缺,会后予以通报批评)。

3.  会议当天请参会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工作人员指示入座。

4.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按时报到,及时进场;会议期间,请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不要随意走动和喧哗

 

 

                                 

 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律师管理科联系人:陈腾飞,电话: 22480219 ,手机号码: 13538586644


关于召开全市律师“1+1”行动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的通知(律管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