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根据工作部署,市律师行业党委计划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对象
各党组织(2022年11月1日之前成立的党组织都要进行本年度民主评议)。
二、 工作形式
本次民主评议工作采取支部会议形式进行。
三、 民主评议工作要求
1.会前要集中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2.对照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3.党员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情况,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其他事项
请各党组织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材料(附件1、2、3)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指定邮箱。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蔡苑虹、寇威;
联系电话: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