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反映情况、维权须知

日期:2011-03-08     阅读:1,850次

律师遇到执业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议先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反映情况。若律师事务所无法解决,需向律协反映情况的,请书写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书,盖上律师所的公章,如有其他材料的(这其中的“材料”是指:譬如反映会见难的问题,已经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并提交了所需的“材料”),请附上材料复印件,一并交市律协业务部,由业务部提交维权委员会进行处理。

注:因现阶段律师执业权益受损事件多有发生,特别是在律师各方面手续都齐全的情况下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市律协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能方便维权委员会代表市律协与有关部门展开协商交涉。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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