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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足球联赛的通知

日期:2015-10-20     阅读:1,143次

为了丰富我市律师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我市律师体质,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首届足球联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条件
1、 在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或实习人员。
2、 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足球运动基础。
二、 报名时间
2015 10 20 日至 10 31 日。
三、 报名方式
1、 可自由组队,队名报市律师协会审批,建议用 某某联队 字样,每队人员组成不应超过 6 家律师所,若由几家律师所组队的,该几家律师所律师人数总数不应超过 150 人。
2、 无法自己组队的报名队员,将由市律师协会根据各队组队人数情况统一安排。
四、 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 比赛规则
1、 赛制
比赛采取两小组单循环与淘汰制相结合赛制。
1 )小组赛:分 A B 两小组,各小组为 4 5 支队,小组内循环赛,小组的前两名进入下一轮;
2 )淘汰赛: A 组第一名对 B 组第二名, B 组第一名对 A 组第二名,胜者进入决赛,负者决出第三名。
2 、胜负计算
1 )小组阶段胜一场得 3 分,平得一分,负得 0 分;
2 )若积分相同,按同分球队的胜负关系,倘若仍无法确定,按双方之间的净胜球 - 总进球数 - 抽签的方式确定;
3 )淘汰阶段的比赛若 60 分钟打平,将采取直接点球决胜的办法。
3 、比赛细则
1 )每支球队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 11 人,由于是五人赛制足球赛,每次出场参赛的人数不得超过 5 人,且 1 人为守门员;
2 )比赛为 60 分钟,分上场、中场、下场三部分,每部分各 20 分钟,中场休息 10 分钟;
3 )参赛的球员必须按赛前的通知统一着装,球衣印有明显号码标识,在本次比赛中,各个球员的号码是固定的。球鞋须是人工草地使用的胶底足球鞋,鞋面上不得有金属等硬质物件,球员可佩软质护腿板,上场时不得带戒指、项链等饰物;
4 )双方球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铲球动作,违者将被出示红牌;
5 )比赛中,得到红牌或两黄牌积一红牌的球员将被驱逐出场,不得再参加该场比赛,在该球员出场 5 分钟后,可更换该球队另一名球员上场;
6 )参赛队或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0 3 的判负:
A 、超过比赛规定时间 15 分钟尚未到齐 5 人比赛的;
B 、不符合规定球员参赛的;
C 、对任何一方球员或裁判进行攻击,包括推打、辱骂、吐口水、威胁等,造成比赛停止五分钟或情节严重的。
7 )对在比赛中,双方球员故意串通打假球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则予以惩处;
8 )本次比赛采用下列规则:
A 、过半场射门进球有效,但乌龙球除外;
B 、比赛中不设越位;
C 、发角球直接进球有效;
D 、任意球均为间接任意球,防守队员距发球点不少于 2 米;
E 、发界外球须以脚部发球;
F 、比赛一用球为 4 号球;
G 、点球点距球门为 6 米。
六、 奖励办法
1 、本次比赛奖励前三名,即冠军、亚军和季军。
2 、本次比赛设金靴奖,即奖励进球最多的球员。
本比赛规则由东莞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 10 31 日前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指定邮箱( 68583573@qq.com )。
人:赖文彬(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 22492342
    真: 22508201
E—MAIL: 68583573@qq.com
附件: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足球联赛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5 10 20
 

 

关于举办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足球联赛的通知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足球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