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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律沙龙首次举办刑事法律研讨活动

日期:2017-05-15     阅读:2,634次

2017年5月6日上午,第八期“东莞法律沙龙”在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期研讨活动的主题为“当前刑事法治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这是东莞法律沙龙2016年开办以来举行的首场刑事法律方面的研讨活动。本次活动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市检察官协会、市律师协会和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共同承办。
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等有关领导嘉宾以及来自东莞市内外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东莞理工学院师生近300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我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及我市近200名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研讨。
本次沙龙活动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教授担任引题嘉宾。
刘仁文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从事经济学博士后和社会学博士后研究。1993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2014年起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刘仁文教授曾先后担任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所境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以及国际刑事法院检察长办公室法律顾问。
沙龙活动由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主持。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楚雄代表承办单位致辞。罗楚雄副检察长在致辞中扼要介绍了东莞刑事司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和部分创新举措,充分肯定了东莞法律沙龙在推动东莞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交流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刘仁文教授采用“以点带面、庖丁解牛”的方式,透过剖析部分热点案例,带出对如何有效把握和应用司法规律,推进我国刑事法治的深度思考。他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不论是立法还是司法,既不能“与世隔绝”,也不可以“随波逐流”,要合理的倾听民意,应该有法、理、情的考量,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律师适度借助媒体支持其辩护主张,但不能违背事实,不能过度炒作。对于目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刘仁文教授认为最重要、最核心的应该是要按照司法规律办事,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案件处理的亲历性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运动员和裁判员职责分开;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公权力部门和执法司法人员需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以司法规律常识的认识打破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惯例做法。
在互动环节,刘仁文教授中肯地回答了多个刑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司法形象、司法作风、司法鉴定、合议庭制改革、审委会改革等热点问题。现场提问积极,气氛热烈。
此外,刘仁文教授还肯定了东莞设立“东莞法律沙龙”的做法。“我去了很多地方,讲了很多课,但东莞将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群体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聚在一起进行互动,很不简单,这对东莞法治建设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整场活动效果反响热烈,深受好评,为东莞法律界带来了又一场法律学习的盛宴。体现了刘仁文教授具有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和社会学博士后的深厚理论功底和多学科思考问题的视角,反映出刘教授在多国名校学习和法院、检察院、律师实践部门从业工作经历的浓厚沉淀。

(主讲嘉宾刘仁文教授授课)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罗楚雄副检察长致辞)

(市律师协会陈锡康会长主持)

(法律沙龙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