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律师行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4 00时00分   作者: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各位律师:

为做好2023保单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简称三险)统保工作,保障全省律师行业从业人员权益,根据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行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383)要求,今年我会继续参加全省2023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团体意外险及附加险种、重大疾病保险(下称三险)的统一投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范围


二、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注:具体以保险协议为准

三、投保说明

(一)集中投保

1.投保及缴纳保费时间:2023614日至617日。

2.保险期限:2023710时起至202463024时止,为期一年。

3. 被保险人范围和保费说明

4.根据省律协统保安排,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须在2023617日前一次性集中投保,在2023保单年度内不再新增投保。

(二)季度新增投保(仅限执业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及时在每季度规定时间登录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填报新领证执业律师投保信息,并缴纳保费。

(三)其它费用缴纳情况说明

1.已参保人员在省内流转的,不再重复缴交保险费。

2.省内未参保地市律师转入参保地市的律师,以及由外省转入我省参保地执业的律师,按本通知要求缴纳保费。

3.参保人员投保后本年度内注销的不予退费。

四、投保流程

2023年度投保工作继续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参保人员认真阅知操作手册(附件1-2),投保流程如下:

步骤一:律师事务所登录报名系统并在对应险种勾选需要参保的人员

1.登录网址: http://2023.gdtb.lsxh.homolo.net

2.账号名为:律师事务所中文全称。初始密码统一为:guangdong1234

3.律师事务所在首次登录系统后,需要核查本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并在对应险种上勾选需要参保人员,为参保人申请投保。(注:如发现人员信息与实际不一致,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人员信息维护”栏目单个增加参保人或修改参保人信息,或在“下载模板”栏目下载模板批量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导入)。

步骤二:参保人员登录系统确认投保信息

律师事务所为参保人申请参保后,通知参保人员扫描下方“参保人登录 ‘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专用二维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选择人员类别后登录确认各险种“投保声明”和下载查阅相关保险协议。

参保人如无法登录,应先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联系确认输入参保信息是否正确。如信息无误,可致电技术人员咨询处理。(联系人:秋工,联系电话:400-052-9602)。


(参保人登录 “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专用二维码

步骤三:律师事务所再次核查投保信息和上传资料

律师事务所登录“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在对应险种的二级菜单“汇总上报”栏目完成下列操作,提交律协审核:

1.填写保费:

律师事务所在对应险种的律所应缴保费输入框填写保费金额,其中由我会会费承担保费的参保人员,在律所应缴保费栏目上填“0”如对保费填写有疑问可查阅本通知三、投保说明-3. 被保险人范围和保费说明

2.上传资料:

律师事务所需在投保系统对应险种的“附件上传”栏目,上传转账凭证、盖章版参保名单扫描文件。具体如下:

1)律师事务所填写各险种保费后点击汇总上报,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参保人PDF格式的名单,并加盖律所公章形成PDF扫描文档后上传(注:上传的名单需有条形码,如上传的名单没有条形码或未盖章,均属无效名单)。

2)由参保人承担的保费,需转账我会指定账户后,上传转账凭证。

3.注意事项:

1)如律师事务所“汇总上报”的参保人信息错误,可自行回退,回退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取消部分参保人,按“步骤一”重新发起。该批次其他参保人可直接汇总上报给我会,无需参保人重新扫码确认投保声明。

2)参保人只有经过“步骤二”确定相关投保声明,参保单位才能汇总上报资料。

3)如点击上传附件或导入不成功,可尝试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导入名单时注意还是excel文件上传。

(投保流程图)

五、非社会律师投保安排

根据省律协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市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法援专职律师投保安排如下:

(一)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需投保重大疾病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的流程:

1.由我会统一设置账号和发起公司律师参保名单批次,公司律师不单独为所在工作单位设置账号。

2.各公司律师根据“本通知投保流程步骤二”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确认投保信息。

(二)法援专职律师

如投保执业责任保险、投保重大疾病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需按照我市社会律师的投保流程处理。

(三)公职律师

如需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的,请致电我会秘书处咨询具体投保方式。

六、执业责任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追加投保事宜

参保人员自愿追加投保。如若追加,需参保单位全部人员投保,且参保单位直接与保险公司对接。(联系人:丰昌雷,电话:13682281522

(一)执业责任保险

(二)重大疾病保险

追加投保的参保人员按原价110//年购买,追加投保后保额增至人民币20万元。

七、保单查询和出险报案

(一)保单查询

参保人请于2023715日后(季度新增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后)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保单信息:

1.扫描“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专用二维码进行登录。参保人再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查看所投险种保单号,但无法查询具体保额。

2.“平安好生活APP”在线查询。参保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平安好生活APP,完成在线注册,实名认证后,查询本人所投保意外险及附加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单具体信息。

3.参保人联系保险公司,开具执业责任险保险证明。(联系人:丰昌雷,电话13682281522

(二)出险报案

若发生保险事故,请致电保险公司理赔专员报案。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第一联系人:丰昌雷,电话13682281522

第二联系人:胡彬彬,电话13751887853

第三联系人:郑燕秋,电话13724199989

第四联系人:成小盼,电话18666276151

、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需组织和参加由省律协统保的执业责任保险。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险种、重大疾病保险以自愿为原则购买。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由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风险

1.提供的投保名单不符合参保范围(一经发现,省律协退还保费,原保单责任终止)。

2.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三险参保名单。

3.因自身原因被省律协退回或被市律协申请退回提交的名单,导致重新提交名单错过报名时间。

4.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将保费汇至市律协指定账户。

5.“三险参保名单盖章扫描文件与广东省律师行业投保系统汇总上报的名单不一致。

(四)各律师事务所汇款时请注明“XX律师所XX险保费。因汇款问题延误投保,由参保人、参保单位自行承担风险。

(五)市律师协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天安支行

    号:110060190010014333

六)保险查询、理赔等事宜详见《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服务协议》,所有保险协议均可登录东莞市律师协会网站查阅:www.dgla.org.cn(查阅路径:首页→协会服务→会员服务→会员福利→体检/保险→保险)。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解答与保险相关问题,如:加保、开具保险证明、理赔等问题)

联系人:丰昌雷,电话:020-3878215313682281522

电子邮箱:fengchanglei001@pingan.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7楼。

(二)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解答投保系统技术问题)

联系人:秋工,电话:400-052-9602

(三)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赖文伟、刘莉玲,电话:22459905

电子邮箱:xzb@dgla.org.cn

附件:1.参保人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在线投保系统操作手册

2. 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行业在线投保系统操作手册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614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 附件:1.(参保人员)广东省律师行业在线投保系统操作手册
  • 附件:2. (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行业在线投保系统操作手册